投资法务 首页 > 典型案例 > 投资法务 > 出借银行卡为诈骗行方便,卡主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就该案凸显出的维权难点,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对“不当得利”有严格界定。其成立需满足四个关键要件:一是一方获得了实际利... 法院根据反诈法和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本案中,被告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原告将28,560元被转入被告银行账户中,这一事实依法予以认定。因双方并不相识,... 电信诈骗受害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维权吗?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外人方某某虽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主动退赔的4万元亦发还司某某,但本案系司某某起诉要求张某某承担未退... 遭遇电信诈骗受害者起诉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 本院认为,本案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对于电信诈骗产生的财产损失,卡主和受害者... 一审法院综合查明的案件事实、考量各方主体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酌定被上诉人某B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上诉人某A承担次要责任并... 遭遇电信诈骗,受害者维权应当以不当得利起... 本案被告为谋取个人利益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其出借本人银行卡对原告被骗资金的转移或支取起到帮助作用,与造成原告经... 遭遇电信诈骗受害者,以不当得利起诉可否? 以上事实证实被告并未实际取得利益,仅是出借了银行卡给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行为,因此原告以不当得利请求被告向其返还款项... 因非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各方所签投资... 因原告并非合格投资者,其与被告诺士公司、某C签订的案涉《投资暨代持协议》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中设立的保底条款是否有效? 《委托理财协议书》中虽有某A应支付某B资金亏损补偿、年利率12%的固定保底利息等条款,但同时也约定给予某A较高的收益分配比... 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扣除一定比... 超华科技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某A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超华科技股票的下跌与2015年6月12日至2016年1月7日期间大盘的... 违约金概念及性质均不相同,清偿顺序不能适... 案涉《合作征地协议书》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和股权转让款的清偿顺序,某A、某B主张先偿还违约金没有合同依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不... 21条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