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能在出借人自家门口法院立案吗?
编者按:
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没约定管辖法院和履行地的,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时,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法院立案。因为法律规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作为接收还款的一方,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出借人有权在被告住所地和自己住所地之间选择方便的法院起诉。民间借贷纠纷,出借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民间借贷关系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很少约定履行地或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往往对管辖问题争执不下,出借人为节约诉讼成本更愿意选择向其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出借人住所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基本案情
原告刘某(住广西资源县)诉称:其与被告滕某、蒋某系亲戚关系,滕某与蒋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滕某向原告刘某多次借款,合计借款人民币399.62万元。原告刘某多次催促要求被告还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归还款项并支付利息。答辩期间,被告滕某、蒋某提出管辖异议,认为其经常居住地为南宁市某区,认为本案应由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将本案移送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资源县)为合同履行地;另查明,二被告的住所地均为南宁市某区。故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与本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原告选择向本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对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本院不予支持。资源县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滕某、蒋某提出的管辖异议。
法官说法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所在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系合同纠纷,其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原告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其住所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原告(出借人)住所地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具有管辖权。
作者:赵秀群 来源: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
专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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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梳理借贷事实
先把整个借款过程从头到尾捋一遍:什么时候借的钱、借了多少、通过什么方式给的、有没有写借条、约定多少利息、什么时候到期、对方还过没有、还了多少、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分别是多少。把这些基本信息理清楚,后面准备材料才有方向。
收集核心证据
民间借贷最关键的证据就是借条和转账记录。借条上最好有借款人亲笔签名、借款金额、出借人姓名、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转账记录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能显示收款方信息和金额。如果借条丢了或者本来就没写,转账记录加上聊天记录也能作为辅助证据。
固定催收记录
把每次催对方还钱的聊天记录、短信、电话录音都保存下来。这些材料一方面能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没中断,另一方面也能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微信聊天记录不要删,截屏保存的同时保留好原始记录。
整理证据清单
把所有证据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做个简单的证据目录,写清楚每份证据的名称、要证明什么事实。比如第一份是借条证明借款事实,第二份是银行转账凭证证明款项已交付,第三份是催收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承认欠款。证据清单做清楚,立案和开庭时法官看着也方便。
起草起诉状
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诉讼请求(要求还多少钱、利息怎么算)、事实和理由(什么时候借款、怎么交付的、对方怎么违约的)。诉讼请求要把本金和利息分开列明,利息要写明计算方式和起算日期。
选择管辖法院立案
带上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材料。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选择出借人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如果觉得去被告老家太远,就直接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立案,带上材料去立案窗口就行。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民间借贷打官司一定要去被告老家起诉吗?
答:不一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出借人要求还款时,接收货币一方也就是出借人所在地被视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出借人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不用专门跑被告老家。
问题2:出借人在自己家门口起诉,被告提出管辖异议法院会支持吗?
答:通常不会支持。司法实践中,借款人经常以“原告就被告”为由提出管辖异议,但法院一般认为民间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地时,出借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出借人选择在该地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被告的异议会被裁定驳回。
问题3:借款合同里没写履行地,怎么确定去哪家法院起诉?
答: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就看争议标的是什么。民间借贷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争议标的就是给付货币,法律规定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出借人住所地法院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来管辖。
问题4:起诉时借款人户籍地变了,还能在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立案吗?
答:可以。只要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和履行地,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的,出借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这个管辖依据不受借款人户籍变动的影响。借款人变更户籍只会影响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确定,不影响出借人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的权利。
问题5:转账银行所在地能作为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吗?
答:不可以。转账银行所在地只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网点所在地,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同履行地认定标准。民间借贷确定管辖法院只能看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而合同履行地要看争议标的是不是给付货币,跟转账银行在哪没有关系。
问题6:借款人和出借人不在同一个城市,出借人想起诉该选哪个法院?
答:出借人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另一个是去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地且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出借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所以出借人可以就近选择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样比较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