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法务

委托理财亏损后结算书有效吗?法院判例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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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委托理财期满亏损735万,双方三次签订清算协议约定亏损由受托方承担,受托方部分履行后反悔主张协议无效。法院认定清算协议系双方就已发生亏损达成的独立债权债务关系,不属刚性兑付,合法有效,判决受托方支付本息432万及逾期利息。

委托理财亏损后签订结算书,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季先生(化名)委托蓝天公司(化名)理财,委托期满亏损735万余元。双方三次签订《理财合同清算协议书》,约定亏损由蓝天公司承担。蓝天公司部分履行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并主张协议无效。季先生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蓝天公司支付清算权益本息432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情简介

  季先生诉称,其委托蓝天公司理财,委托期满账户净亏损735万余元。双方三次签订《理财合同清算协议书》,约定亏损由蓝天公司承担,其中400万元应于2025年3月前还本付息,蓝天公司未按约履行,故诉请支付本息432万元及逾期利息。

  蓝天公司辩称,案涉清算协议书系“保本保收益”约定的延续,实质构成刚性兑付,违反金融监管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并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季先生返还收益252.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季先生与蓝天公司先后签订14份《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均约定“本合同到期时,若甲方清算后的账户权益低于委托资产本金的100%,则低于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021年3月,双方签订最后一份合同,约定委托本金840万元,期限12个月。到期清算后,账户权益仅余104.9万余元,净亏损735万余元。双方遂于2022年3月签订《理财合同清算协议书》,约定亏损由蓝天公司承担,其中335万余元即时付清,400万元延期支付并按年化8%付息。后因蓝天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两次签约延期,最终约定蓝天公司应于2025年3月8日支付本息共计432万元。蓝天公司支付两期利息后,未再按约付款。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理财合同清算协议书》实质是双方对委托理财期间的盈亏进行清算后重新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与委托理财合同有实质区别。该协议签订时,投资亏损已经客观发生、损失金额已经确定,不再是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分配,而是双方就如何承担已经发生的损失达成的合意,事实上将原委托理财合同关系转变为新的、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关于还款金额、期限的约定内容清晰,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无论原委托理财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效力如何,均不影响清算协议书的效力。蓝天公司在协议签订后多次确认并实际履行部分付款义务,足以印证其意思表示真实。法院最终判决蓝天公司向季先生支付清算权益本息432万元及逾期利息,驳回蓝天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宣判后,蓝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委托理财发生亏损后,双方签订的清算协议、结算书等文件,性质上属于独立的债权债务协议,与委托理财合同有实质区别:委托理财合同规范的是投资运作阶段的风险分配,而结算书签订时盈亏结果已经确定,处理的是已经发生的损失由谁承担、如何支付的问题,不再涉及对未来不确定风险的分配。此类协议只要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合法有效,不因原委托理财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而受影响。实践中,受托人多次签署结算文件并部分履行的,更能印证意思表示真实,事后反悔拒绝履行,有违诚信原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委托理财发生亏损后,双方就损失承担协商签订清算协议、结算书的,务必审慎对待:一是签署前应核实亏损金额、还款期限、利息标准等内容,条款约定务必清晰明确;二是此类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签字盖章后应依约履行,随意反悔可能承担违约责任;三是逾期利息、违约金标准不得超出法律保护上限,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四是妥善保存协议文本、转账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发生纠纷时可据此依法维权。受托机构更应诚信履约,避免因轻率承诺又拒绝履行而陷入诉讼、扩大损失。

  作者:刘思鹭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结算书签了就是有效,除非有欺诈胁迫。很多人以为理财亏了,结算单可以随便签,事后找理由反悔,法院不惯着。关键点是结算书签的时候亏损已经实实在在发生了,不再是保本承诺,而是认账还钱。受托人想拿刚性兑付说事,法院直接戳破。签结算书之前,算清楚账、看清条款、想好后果,签完就老老实实履行。别到时候钱没赖掉,还多赔诉讼费和利息。记住,结算协议是独立的新账,跟原来的理财合同不是一回事。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梳理全部合同文件

把历次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补充协议、清算结算书按时间顺序整理好,复印或扫描留存电子版,原件单独保管。

整理资金往来凭证

去银行打印全部委托本金转入记录、受托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的收款记录,按日期排列,计算已付金额和欠付金额。

保存沟通记录

微信聊天、短信、邮件等所有涉及催收、对账、确认欠款的内容都要截图保存,最好能导出完整记录,证明对方承认债务。

制作证据清单

按合同类、转账凭证类、沟通记录类、账户交易明细类分类编号,写明每份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目的,方便提交法院。

发书面催收函

正式发函催告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写明欠款金额、利息、最后履行期限,保留邮寄凭证或送达回执,作为对方恶意违约的佐证。

起诉前做财产调查

了解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有房产车辆等,可在起诉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判决后执行落空。

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清算协议争议涉及法律定性,建议委托有金融纠纷处理经验的律师代理,确保诉讼请求准确、证据组织完整、庭审应对有力。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结算书签了还能反悔吗?

答:原则上不能。结算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已发生的亏损进行清算确认,一旦签署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随意反悔法院一般不予支持,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法定撤销情形。

问题2:清算协议跟委托理财合同有啥区别?

答:委托理财合同管的是投资过程中风险怎么分,清算协议管的是亏损已经发生了、这笔账怎么还。两者性质不同,清算协议是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原合同条款效力受影响。

问题3:受托人说我签的是保本保收益刚性兑付协议无效,有道理吗?

答:法院通常不采信。因为结算书签的时候亏损已经确定,不再是分配未来风险,所以不构成刚性兑付。只要协议内容清楚、意思真实、不违法,就合法有效。

问题4:受托人只履行了一部分,剩下的能起诉要回来吗?

答:可以。受托人部分履行行为恰恰证明其认可协议效力,法院会结合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认定协议有效,判决其继续支付剩余本息及逾期利息。

问题5:清算协议里约定了利息,法院会支持吗?

答:支持,但利率不能超过法律保护上限。协议约定年化8%的利息在合法范围内,法院予以支持。超出法定上限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问题6:打这种官司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

答:要准备好全部清算协议书、委托理财合同、账户交易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双方沟通记录等。特别是能证明受托人已部分履行的付款凭证,是反驳其反悔主张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