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女友已婚,恋爱期间转账还能要回来吗?
编者按:
深圳男子恋爱两年发现女友已婚,双方签署对账还款确认书约定还11万余元,女友仅还6000元后反悔称是自愿赠与。法院认定对账确认书合法有效,判决女友偿还剩余借款及逾期利息。恋爱期间大额转账经清算达成还款协议的,受法律保护,已婚欺骗违背公序良俗不影响还款义务。恋爱对象已婚?经济账怎么算
相处两年的恋人竟然早已结婚
得知真相感情破裂
双方共同签署还款确认书
但对方仍拒还钱......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郑某(男)与周某(女)相识恋爱,恋爱期间,郑某多次通过微信向周某转账、发红包。2024年4月,郑某偶然发现周某2017年早已登记结婚,进而核实到周某尚未离婚,双方感情因此破裂。同年7月,二人对恋爱期间全部资金往来统一清算,共同签署《对账还款确认书》,书面确认周某需向郑某偿还各类款项合计116430元,约定还款周期为2024年11月至2026年12月,分期清偿全部欠款。
确认书签署后,周某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在2024年11月、12月三次还款累计6000元。此后郑某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催告剩余欠款,周某却以恋爱期间自愿赠与为由拖延、拒不支付剩余款项,遂郑某将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本案为借款合同纠纷。
郑某与郑某感情破裂后,自愿签署《对账还款确认书》,对恋爱期间全部资金往来整体结算,形成独立债权凭证,法院尊重双方事后达成的清算合意。因此,双方签订对账确认书而明确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周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应当承担及时还款及支付逾期利息的民事责任。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偿还郑某剩余借款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爱情侣分手后,就恋爱期间的资金往来发生纠纷并不少见。本案中,周某刻意隐瞒已婚事实,违背公序良俗,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双方在感情破裂后自愿签署对账还款确认书,对恋爱期间全部资金往来整体清算,形成清晰有效的债权依据,周某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鹏法君提醒,恋爱过程中,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婚姻状况等重要信息,刻意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恋爱期间应当理性处理好金钱往来,恋爱结束后,要妥善厘清财务问题,信守双方约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供稿:光明区法院
作者:罗晓辉 朱梦露
来源:深圳中院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固定核心证据
把对账还款确认书、借条、还款计划等书面文件拍照或复印留存。如果还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就把所有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红包记录全部截图保存,注意要能显示完整金额、时间和双方账户信息。
梳理资金往来清单
把所有恋爱期间的转账、红包、代付款项按时间顺序整理成表格,列明每笔金额、日期、用途说明。这份清单既是和对方对账的基础,也是将来打官司的重要证据材料。
尝试协商签署清算协议
参考案例做法,在感情破裂后主动与对方沟通,提出对全部资金往来进行统一清算。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对账还款确认书,写明总金额、还款方式和分期计划,双方签字按手印。
保留催收记录
对方逾期不还时,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方式催收,保留催收聊天记录。这些记录能证明你一直在主张权利,对诉讼时效中断有重要作用。
制作证据清单起诉
将确认书、转账记录、催收记录、身份信息等按顺序整理,制作证据目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诉讼请求要写清楚本金和逾期利息。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发现恋爱对象已婚,之前转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答:能。如果双方事后对全部资金往来进行清算并签署了还款确认书,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应当按照约定还款。即便对方主张是恋爱赠与,法院也会尊重双方清算合意,认定为借款合同纠纷。
问题2:对方已婚属于欺骗,签署的还款确认书会不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答:不会。违背公序良俗的是隐瞒已婚事实与他人恋爱的行为本身,但双方事后自愿达成的清算协议是独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会尊重双方对资金往来的结算合意,确认还款协议有效。
问题3:恋爱期间发红包、转账那么多笔,怎么证明哪些是借哪些是送?
答:最好的办法就是像案例中那样,分手后双方坐下来统一对账,把全部资金往来算清楚,共同签署书面对账还款确认书。这份文件能把之前说不清的赠与、借款全部转化为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问题4:对方签署还款确认书后只还了一小部分就不还了,怎么办?
答:收集对账还款确认书、转账记录、催收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剩余欠款及逾期利息。法院会按照确认书约定的金额和还款期限判决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问题5:对账还款确认书没有公证也没有律师见证,有法律效力吗?
答:有。只要双方自愿签署、内容明确、是真实意思表示,就对双方有约束力。案例中的对账确认书就是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被法院认定合法有效的。签字前务必认真核对金额,一旦签署就很难反悔。
问题6:对方说恋爱期间的钱都是自愿赠与,拒绝按确认书还款怎么办?
答: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说法。双方已经通过清算达成还款协议,就说明之前的资金往来性质已经转化为借款。根据司法解释,通过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按民间借贷审理,不以基础法律关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