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合同无效,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LPR计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因双方未约定利息,原告现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LPR标准计算利息并无不当。
转贷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