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意思表示

真实意思表示

――本标签下共聚合3条信息――
  • 并非案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吗?

    《借款协议》并非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小华煤业公司系案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因此,某B作为某A与小华煤业公司之间借款形式上的中间人,二审法院以某B并非案涉借款的实际借款人而认定其不应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并无不当,亦符合实质公平原则。
  • 虽然还款协议书约定的债务来源于借款合同,但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独立法律效力

    虽然,还款协议书第一、二条内容还明确,协议约定的债务来源于弘悦××与经××公司及金通××之间发生的4笔借款合同,而经××公司亦提交了相关借款合同,但该事实仅证明双方之间曾存在借款关系。因还款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还款协议还约定,该还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独立性,取代以前各方或任何方订立的合同、协议和文件。故本院对该还款协议的效力不作无效认定。
  • 形式上虽有投资合作字样,但真实意思表示则为借款

    案涉《投资合作协议书》在形式上虽有“投资合作”字样,但从其约定的内容看,龙域公司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收益,即该协议书排除了双方共担合作风险的情形,其实质在于龙域公司所得的回报与合作结果无关。故建丰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本意是融资,龙域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借款,双方并无合作开发案涉房地产的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