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将款项汇入到被执行人冻结账户,汇款人享有权益足以阻却强制执行
轮驳公司将案涉款项错付至东泰公司账户,东泰公司即应予以返还,该笔款项不属于东泰公司的财产,即不属于固镇农商行可予执行的对象。案涉账户被冻结前有余额294 13元及利息3 96元,冻结后只有轮驳公司汇入的案涉款项,故而该款项未与其他款项混合,东泰公司应予返还。轮驳公司对该款项的权利足以阻却强制执行。
冻结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