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本案原告代被告郭某A、解某B偿还借款后,依合同约定已概括性获得《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案原告要求按月利率0 958%计算自2018年12月14日起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为推动化解重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现就部分具备条件的网贷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试点工作,制定本指导意见。
为规范<font color="#f00">网络借贷</font>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参与<font color="#f00">网络借贷</font>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客观、公平、透明的<font color="#f00">网络借贷</font>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环境,促进<font co...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